国际教育教师发展专项基金介绍

国际教育教师发展专项基金简介

尊重教师是重视教育的必然要求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是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具体体现。

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,促进教育教师发展”。国际教育教师发展专项基金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》和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在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基金。遵照《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章程》,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各级各类普通学校、教育科研(教研)部门、教育行政部门、承担批准立项教育科研课题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;资助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出国(境)参加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;奖励在全国学生交流展示活动中的优秀指导教师。

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章程》设立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,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由基金会和专项基金共同派员组成。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基金工作的开展,并接受基金会秘书处的监督和管理。

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和《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制定《国际教育教师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》和《国际教育教师发展专项基金资助、奖励办法》。

专项基金宗旨:加强国际交流合作,建立教师交流平台,提高教师专业水平,促进教育教师发展;资助教育公益事业,奖励教育教学先进,深化教师教育改革,推进教育事业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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